回复 狼相如 : 南岭天帝叶凌天,在破入天界之时被幽冥禁区十大至尊一起出手袭杀,竟风云际会穿越到一万年以后。抬手遮万古!弹指耀九天!一代天帝强势归来,从此打出一条史无前例的最强之路!”
回复 紫衣居士: 这部《120分钟没遮没挡随便看》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阿龙施奈德 : 首先要说的是,本书主角没有任何金手指——除了他是主角这一点。其次要说明的是,这是一本无敌文。为什么无敌——废话不无敌还能叫主角么。以下是主角的独白——每一个山崖底下,都有一个油纸包着的武林高人等着我去摸尸体拣秘籍。每一个旧货市场,都有一件上古秘宝/蒙尘神器等着我去开光捡漏,滴血认主。每一次旅行都是冒险的开始,每一次偶遇都是命运的邂逅。上个厕所也要装逼打脸,吃个夜宵也能拯救世界。我不是太阳,但是整个地球也要围着我转。我就是龙傲天,我就是邱振万,我就是天命。你以为我在第一层,我以为我在第二层,幕后反派大B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