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野狐外道 : 年前有位少年离京。而后有道士与教书先生进了姑苏州。那年那群御水街的孩子,活得潇洒。“我叫知秋,不是一叶知秋,而是知我罪我,其唯春秋。”“名字是我爹取的,至于姓氏,不重要。””
回复 洪元灿: 这部《香蕉传媒18勿入口众乐乐》原本以为收养的一只黑猫只是流浪猫,却不曾想是未知的‘神秘物种’,一爪子就可以把凶猛无比的大狼狗驯服。 不曾想那只被驯服的大狼狗也不是省心的主,是一只满世界流浪,内心充满着侠客理想的狼人。 然后在某天的日子里,又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只满嘴骚话的大黑狗,口中嚷嚷着要去盗墓。 口中时不时喷火,喜欢半夜撸串的小黑龙;叫嚣着要养人宠并喜欢扭着屁股的大白鹅;长着一双翅膀,却天天被当做靶子的白色天马;九条尾巴的狐狸,经常幻化成小萌软妹来钻被窝;自认为是凤凰后裔的大公鸡,一直梦想恢复祖辈的荣光;以及看似憨厚但却无比腹黑的大黑牛,天天闹瞌睡的白貂…… “来来来,接下来咱们聊聊你们刚才威胁我,收保护费的事情。” “……”
回复 夜苍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