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阎玓 : 蓝大天师,淡很疼。她不过就是飞升渡个劫,明明应该只是五道黑雷的。结果死老天居然发了疯的狂送她九道紫雷。于是肉身毁了,魂穿了。再一睁眼,老母鸡变鸭了。蓝大天师成了被男友劈腿抛弃的法医小可怜儿。咦,法医验得都是死人?得嘞,这活儿,咱擅长。蓝大天师勾唇笑,死人可是她最爱。一声口哨响,尸体打立正。招阴小旗展,魂兮必归来。鬼笛曲轻扬,骸骨有话说。没有她验不了尸,没有她画不出来的凶手像。夜深人静时,法医室中鬼火现。蓝大法医笑眯眯,勾起尸体的下巴。“来,告诉我,是谁杀了你?””
回复 明圣之君: 这部《《女秘书的诱惑》努努看》才子赴京化身幕僚,权力巅峰游刃有余,天子倚重,内有百年皇家隐情。荡倭寇,平海盗,开一代海上丝绸之路,功德无量,令世人敬仰,却有万般艰险,生死两茫茫。
回复 飞熊骑士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