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沈金病 : 负大任,回千年,群雄并起三国乱, 逞义气,斗江山,逐鹿中原起烽烟, 狂风起,旌旗卷,刀关剑影月光寒, 图天下,留美谈,万里山河碧血染。 一个古汉语专业大学生坑爹穿越, 一场行力求生存的血海杀伐征战, 一段不依仗现代科技的争霸之路, 智谋,经验,时运, 助他谋定三国,成就不世功业! QQ交流群105262547”
回复 莲雾小七: 这部《一个朋友的妈妈中字巴巴鱼》浪荡败类纨绔攻vs睚眦必报美人受。恶狗对疯犬。中博六州被拱手让于外敌,沈泽川受押入京,沦为人人痛打的落水狗。萧驰野闻着味来,不叫别人动手,自己将沈泽川一脚踹成了病秧子,谁知这病秧子回头一口,咬得他鲜血淋漓。两个人从此结下了大梁子,见面必撕咬。“命运要我一生都守在这里,可这并非是我抉择的那一条路。黄沙淹没了我的手足,我不想再臣服于虚无的命。圣旨救不了我的兵,朝廷喂不饱我的马,我不愿再为此赴命。我要翻过那座山,我要为自己一战。”1v1,HE,HE,HE。
回复 苏南清风 : 在上战场前,胡克尔-烈只思考一件事——怎么活下来,然后挨到战争结束回到母亲身边,陪伴她终老。战争应该是强悍的天狼族人奋斗的地方,孱弱的他不该在那。但是自从遇到了蝴蝶谷的铃,他得知将有一个传承自自己血脉的小生命会在铃的肚子里孕育成长。可这个小家伙不会认他做爸,还有可能跟着他.妈去学习怎么勾.引别的男人生孩子!他胡克尔-烈,充其量只不过做了一回播种机?光这么想想,胡克尔-烈骨血里的天狼之血就开始躁动。成家立业、然后赶紧回去把老婆孩子都抢回来的迫切倒逼着他开始了搏命的奋斗,终于在十年之后铸就了他天狼战神的铁血名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蝴蝶谷传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