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赢无欲 : 毕业一年多就预感着自己朝社畜倾向转变的顾明侑,回档改了件小事。他并没有变有钱。穿军装佩徽章的少女面无表情地敬礼。“……活着的传奇,人们所最信任、所认为最强、最坚毅的领袖……嗯,这是哪个不要脸的超级英雄剧本?”“这是您。”顾明侑觉得这是个玩笑,直到他见证宁静黄昏里庞然大物的钢铁之躯,以及接踵在远处那面目全非的和平。世界看起来还是那个老样子,但某些事物,却被深深的改变了。……比如被女孩子亲一下,就会变强什么的。”
回复 骷髅头: 这部《《我要上你》完整版》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少年失去的不仅仅是半条小命,同时失去的,还有最爱和一切美好。经过一些些神迹之后,睁开眼睛,少年心动的妄想,一切终于结束了,我要做个平凡人。轰隆隆!一道晴天霹雳轰在少年的心尖上,一阵古老的弥音震动苍穹,响彻于天地间:“杨柳兮兮,雨露屈屈。天剑现兮,峨眉娇躯。混沌九转,降临帝尊。呦呦君兮,命始于今。”“翁!”少年体内一颗珠子不停的在转动,伴随着弥音,游动在紫府丹田处,霞光万丈,夺人眼目。
回复 亲仁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