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我爱吃螺蛳 : 上古年间,兽神一族,向远古天神发动战争,誓要一统世间,重开天地。大战一触即发,涂炭生灵,远古众神纷纷陨落。弱小的人族,在某位天神的拼死守护下,才得以延续。隐匿数万年后,兽神一族,卷土重来。那年冬天,一位至阳之体的婴儿,呱呱坠地。他本是皇族血脉,却阴差阳错的惨遭抛弃。偶然之间,误吞灵石,从此,便开启了修仙之路。昊天玉帝,力挽狂澜,拯救浩劫,重开三界,我……是张百忍。”
回复 萧玄武.: 这部《《春浓花娇芙蓉帐》txt》PS:喜欢短篇悬疑故事和扮猪吃老虎的朋友可以收藏了!张伟意外得到神秘手机,然而这部手机需要不安情绪作为能源,于是张伟开始撰写短篇小说吓唬读者…… 生活中,尽管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个普通人,本序列社区领主却将他奉为贵宾,外区皇室公主对他倾心相许,超级富豪、财团大佬对他诚惶诚恐…… 请一定要相信,这真的不是一个在低维受气,跑去高维装逼,然后再回到低维打脸的故事。 这个故事真的不后宫,真的不无敌,主角也真的不是神,更加不会把人丢进吓人的故事中……【普群】1-4-7-9-2-7-3-5-8(无粉丝值要求)【V群】:5-1-7-8-0-9-9-3(粉丝值2000)
回复 御剑听风雨 : 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