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一剑袭来 : 贞子爬出电视,缝尸怪漂浮半空,人偶转动了眼珠,万千触手蠕动,黄泉苏醒于地底,灰雾封锁日国。杀猪匠白石穿越到东京高中生身上,面对各种鬼怪和突然觉醒的偷盗师系统一脸懵逼。【偷窃成功,你获得触手万千技能!】【偷窃成功,你获得一万点灵力!】看到肆虐东京的万千触手突然萎缩,自己身体开始疯狂冒出肉芽,白石面对要解救的小姐姐们:“我真不是触手怪!””
回复 鸢冬: 这部《我快坚持不住了我好难过》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紫色蔷薇 : 穿越异世界,本以为成了吃香喝辣的二代山贼,可没想到山大王老爹第一天就挂了,留给自己一个人心惶惶的山寨,以及一群想杀自己祭旗的山贼头子!好吧,那我凌天就发愤图强、乐以忘忧,砍翻贼人,收服群匪,争取成为史上最强山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