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云长青 : 2120年,山火、蝗灾,珠峰长草,南极一片血红!2140年,神秘血海自南极蔓延,三年时间,席卷四大洋!同年,随着血海孕育出的无数怪兽登陆澳州南岸,从此,地球成了绞杀场!“为人类崛起而进化!”四十年过去,高中生陈平平从午睡中醒来,听到新闻里的宣传语后,整个人都傻了。“这口号也太有年代感了……这是多少年前?”“进化个屁,明明是退化,人类进化出智慧就已经到极致了!”“你们根本不知道,从意识混沌的远古神魔进化到智慧人类,咱们花费了多么漫长的岁月!”“接下来,大家一起退化,将遗留在时光中的力量,通通取回来吧!””
回复 卓韦: 这部《一母四女共侍一婿》并指青云,气吞幽冥。大道交错,剑者独尊。</p></p>这是一个人和一把剑的故事!</p></p>红尘三千丈,琉璃染天香。群雄共逐鹿,剑尊掌苍黄。</p></p>剑的真谛,万年之秘,以血海无涯重铸登天之路,以亿万枯骨再炼剑道经书。</p></p>一切尽在太古剑尊。</p>
回复 不灭暗炎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