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七死八活 : 宋向晚这辈子做的最扎心的事情就是给自己生了一个情敌,给某人生了一个小情人。“老公,我肚子饿!你喂我!”“爹地,我也肚子饿!你喂我!”“……”“老公,我要抱抱,亲亲!”“爹地,我要抱抱,亲亲,举高高!”“……!”“老公,我那个来了,肚子疼,要喝红糖水!”“爹地,我那个也来了,肚子……”宋向晚忍无可忍,咆哮起来。“宋天乐,你才三岁,哪来的那个?立刻给我团成团,滚远点!”“哦……!”情敌乖乖滚了,可是……等等,为什么是带着他老公一起滚的?宋向晚泪流满面。“喂,你回来,把老公还给我!”别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为什么她的小棉袄却带刺?扎的她伤痕累累。”
回复 灵魂跳跃: 这部《年经的妈妈5中字》社会人。 太冒,木秀于林。 太炫,风必摧之。 所以绝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 曾几何时,让邻里亲朋羡慕嫉妒恨,让学姐学弟口服心不服…… 这才是中二少年最初的臆想! 不,准确来说,其实中二少年并不在乎是否锦衣夜行,但父母长辈脸上的欣慰之色是他们最在乎的东西。 嗯,以上的简介不作数,但书的内容与简介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装……
回复 江公子阿宝 : 浪荡败类纨绔攻vs睚眦必报美人受。恶狗对疯犬。中博六州被拱手让于外敌,沈泽川受押入京,沦为人人痛打的落水狗。萧驰野闻着味来,不叫别人动手,自己将沈泽川一脚踹成了病秧子,谁知这病秧子回头一口,咬得他鲜血淋漓。两个人从此结下了大梁子,见面必撕咬。“命运要我一生都守在这里,可这并非是我抉择的那一条路。黄沙淹没了我的手足,我不想再臣服于虚无的命。圣旨救不了我的兵,朝廷喂不饱我的马,我不愿再为此赴命。我要翻过那座山,我要为自己一战。”1v1,HE,HE,HE。。